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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之格林童话 关心则乱 2206 字 1个月前

一个男人要是连后代都没有,就算有再大的事业又如何?辛辛苦苦打拼下的事业留给谁去,你费尽心机留下的巨大财富要是没有人替你花,难道死了带到地下去?

你辉煌的姓氏要是没有人给你传下去,那你就只能当传说了。

“…曾经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家族,他们…,可惜断绝了…啊…”

一想到很多年以后,别人会用这样怀念的口气谈论马尔福家族,我就觉得呼吸短促,气不打一处来。

不行,我得要儿子。哦,对了,得先要个妻子。

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选择是关于婚姻的。

我那败家的父亲在这一方面总算为我做出了一点贡献,不用看我周围亲戚的悲惨案例,我就知道糟糕的婚姻绝对会毁灭一个古老强大的家族,所以我绝不马马虎虎的娶一个。

我的祖父临死前给我留下的遗言惨烈而凄怆:

“…如果高贵的马尔福家族血液中混了麻瓜的血液,我宁愿我的家系现在就断绝!!我死了以后,你要把我的骨灰放在床头,天天对我发誓,绝不让我们的纯血受到玷污!!”

我没有那么干,因为怕做噩梦;我把骨灰寄去给了父亲,让他们父子俩好好相处。

虽然,在骨灰问题上我没有按照祖父的意思去做,但我完全同意纯血联姻,可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纯血贵族之家来说,其实可以选择的范围并不大。

我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能像我母亲那样不理智的享乐挥霍,但也不能小家子气的锱铢必较,不能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疯狂兼神经质,当然更加不能像她的二妹安多米达那样居然看上了一个泥巴种。

对于我如此热衷与思考妻子的人选问题,帕金森觉得既惊讶又好笑,他认为在经过我父母的‘精彩’婚姻之后,我会对婚姻有抵触情绪。可是,没想到我非但没有不婚的意思,还跟十分热心热脑的往围城里冲。

“在那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我很严肃的回答。

最后,我选定了纳西莎。

都说儿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纳西莎是最理想的妻子,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这么认为。

她也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家族,虽然是旁系,但依然高贵,作风处事都一派贵族风范,很衬马尔福的家世;

她很是高挑漂亮,加上我的英俊潇洒,估计我们的孩子不会歪瓜裂枣,要是一个不小心没准还是个小帅哥,唉呀祖父啊,想想都觉得心情愉快,干劲十足啊;

她理智聪明,从她日常的表象来看,她应该善于持家,会把家里料理的妥妥当当,让男人在外面打拼不会有后顾之忧;

她对我很忠诚,对传统的家庭义务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信不会红杏和绿帽的问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和我有共同的爱好——诗歌,她有很高的诗歌鉴赏能力,对我的朗诵永远赞不绝口;想必闲暇时刻,我们会有很和谐的业余活动。

若干年后,马尔福庄园里,会有一个漂亮活泼的小小马尔福在图书室里乖乖念书,我和我的妻子在小花厅里悠哉喝茶,我吟诗给纳西莎听。

而家养小精灵则恭敬的送来刚寄到的小马尔福的成绩单,是全优。

天气晴朗,阳光灿烂。

很好,很好。

“纳西莎,我已经想好了,我们的儿子将来就按照你们家的习惯,用星座命名,就叫dra好了!”我笑眯眯的对她说。

“啊……卢修斯,你真是太聪明了,我们都还没有结婚,你居然就知道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纳西莎对我无限崇拜。

那当然,我当然是聪明的——我心满意足地想着。

呃…只不过,我没想到我们结婚的这样早,孩子却来的很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