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网络舆论场,无论对人对事,总有人戾气十足,张口即骂,不堪入耳。面对“无名之火”、“无妄之祸”,许多“当事人”毫无招架之力。有调查显示,对流言蜚语,“当作没看见,不理会”是普遍应对之策。即便少数人选择“硬刚”,也深感查证举证之难,搞得一身疲惫才能换来应有的正义,这种巨大的成本,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也间接助长了网暴者的嚣张气焰。

所以,疯狂的网暴行为真的无法阻止吗?

网络不是非地,法律不能缺席。针对网暴的定罪量刑,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网暴行为如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一般适用寻衅滋事罪;网暴行为如侵犯公民个人权利,通常适用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等。司法实践中,因网暴获刑的案件并不少,目前已有不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践,体现出公权力在打击网暴上更为主动的姿态。可以说,从法律法规到司法案例都在释放明确信号: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在虚拟的网络中同样如是;网暴事件涉及的人员固然众多,但只要参与其中,尤其是充当“关键角色”,就一定有证可查无法推脱。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法律是解决问题的良好手段,无论何时,我们的心中都该有一杆秤。打击网暴是社会共识,亦是全社会的责任。

浩瀚的网络之地,应当有一片月朗风清。】

这则由首都日报官方微博号发布的报道,在短短一小时内已经得到上万转发,近六千条评论。

说的不好听些,置身如今这个信息化的社会,网暴行为已经非常普遍,然而,就如报道里所说的那样,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有人踩着法律底线在网络上肆无忌惮的宣泄恶意,就必须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所有后果。

宋余歌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但她确实是网暴行为的受害者,她可以作为一个典型例子,一个带有热度的标识,让这篇报道发酵的更快,拥有更大的传播面与影响面。

【坚决抵制网暴。】

【抵制+1。】

【娱乐圈艺人?是说宋余歌吗?】

【李渣渣那些粉丝嘴太毒了,漂亮姐姐实惨。】

【咱就是说,要想遏制网络暴力从来不是特定谁的责任,而是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不做冷眼旁观的失声者更不能做无理取闹的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