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6章

官路无尽 佚名 696 字 6个月前

“我对你们两位的遭遇非常同情,感同身受。”

“但法律讲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言下之意就是说,哪怕凌志清以前欺负过你们,这也不是卫江南随便下令开枪“杀人”的理由。

站在法律的角度,刁魁安这样质疑,是有道理的。

如果谁都可以用个人的情绪来代替法律,那还不得全乱套了?

“两位还是讲一讲413案当晚,在KTV到底发生了什么吧!”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我是完全赞同的,但我反对公安机关滥用武力,尤其是开枪杀人,这必须要有非常过硬的理由!”

“道理我刚才已经说过了。”

“不受约束的公权力,尤其是暴力机关,危害更大!”

“我们需要一个更加公开公正且透明的执法流程,公安机关射出去的每一颗子弹,都需要过硬的理由。”

“否则,谁都不敢保证,下一次,这颗子弹射中的是不是你!”

应该说,刁魁安还是很厉害的,非常精准地抓住了普通人的心理。

普通人的心理是什么呢?

那就是他们非常希望公权机关铁面无私,完全按照自己的“标准”来做,对一切看不惯的人和事,重拳打击。坏家伙枪毙最好。哪怕只瞪了我一眼。

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公权机关精准无比,绝对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不管什么时候,公权机关的人都要做到百分之百正确,百分之百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