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觐见

罗杰仔细地看信。

他发现信上的字迹娟秀连贯,很多单词都是一气呵成的连笔,整封信没有一点污痕。

他想,这时代常用的羽毛笔,要做到这种程度的书写,并不容易。

显然这信,是一个有着丰富书写经验的高手所写。

罗杰凑近羊皮纸,他没闻到皮制品常有的骚味,倒是有一股郁金香的花香。

他不敢多闻,怕有毒。

他想,这信到底啥意思?

从字面看,这是一封警告信,劝小博希蒙德不要去觐见。

可若真的不去,那就意味着不给副皇帝面子,等同于翻脸。

那就不要再考虑什么封授状了。

可如果真的像信上所言,这是一个陷阱。

那觐见就等于送命,哪里有封授状好拿。

但罗杰不是个没有判断力的人,他开始分析。

副皇帝有陷害小博希蒙德的理由吗?

罗杰觉得,唯一的理由,就是小博希蒙德是诺曼人,是博希蒙德的儿子。

就像萨洛尼卡人痛恨诺曼人一样,曾经吃过博希蒙德很多苦头的东罗马人,确实有报仇的。

但罗杰知道,博希蒙德和皇帝阿莱克修斯签订过“代沃尔条约”。

这份协议对博希蒙德是屈辱性的,几乎意味着他的投降。

副皇帝约翰的年龄,肯定是知道这个事件的。

他有必要违背他病重的父亲,去杀害一个“降将”的儿子吗?

罗杰对约翰“从不处死或致残任何人”的“仁慈”名声,并不完全相信。

但他觉得,在有皇位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在老皇帝病重的时候,违背老皇帝签署的协议。

这怎么看,都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这简直就等于说“前任做的都是错的。”

这和跟老皇帝直接翻脸,也没多大区别了。

但是约翰又没兵权,他造不起反。

那不就等于自动放弃皇位继承权了嘛。

老皇帝怎么可能,把皇位传给一个,不认可他所作所为的继承者。

罗杰心里一块石头落下。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他不认为约翰会害他们。

罗杰看着手里的信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