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打算弄个相机

因此,在这个时代,千万别招惹女文青,招惹到了。就会跟未来时代的脑残粉一样,都摆脱不掉,甚至会因为爱情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来。在民国时期,为爱殉情的文青最多。

哪个少女不怀春,以前一直在学校里读书,偶尔写写文章投稿的郑可。没少被人追求,但她一直以学业为重,现在参加工作了,来到了杂志社,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对象了。脑海里想起罗成的模样。

没的办法,罗成现在的模样,有点棱角分明,算是长在了他这时代的男性审美点上了。有点刚毅又有点斯文的样子,而且一年多来,他比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白净了不少。、

长的好看,说话风趣,又有见识,并且也有工作的年轻小伙子。适龄女子不动心的是真的少,郑可在猜想着罗成会不会以后来找她,毕竟留了地址给他。

“郑可同志,你这刚来,也不用忙什么,慢慢了。这是我们杂志社的李晨,可是才子,咱们杂志社可是有职工宿舍的,让李晨带你去安排一个宿舍,先安顿好再来工作。”

“谢谢社长。”

郑可望着社长带来的一个男同事,文质彬彬的,穿着也时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夹克。

跟李晨礼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郑可就闻到对方身上一股烟味。其实杂志社的人看稿子,有时候也自己写稿子,男同志的基本都抽烟。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黄的,不过对方在介绍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郑可也的确是有点佩服对方的才气,比她写的文章语句的运用方面深多了。而且看社长的意思,这以后工作的话,就是让李晨来带带她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郑可就要跟着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热情的要帮她提行李,绅士风度也是很不错,郑可也十分礼貌的道谢了。

杂志社的员工宿舍不远,那种传统的建筑楼房,房间是那种内外屋的形式。没有厨房的,但可以自己买一个煤炉做点饭菜。

而这边的宿舍是有床有书桌书柜的,这可能是杂志社的一种福利吧。很多厂里要是有职工楼,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